目 錄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單位機構設置
三、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四、事業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七、名詞解釋
八、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 2020年收支預算總表
(二) 2020年收入預算總表
(三) 2020年支出預算總表
(四) 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六)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 2020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一、基本概況
經黃編辦〔2006〕46號文件批準,合并黃石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黃石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中心、黃石市人事服務所,2008年11月組建成立“黃石市人事考試院”,為原市人事局下屬副縣級事業單位。2010年為黃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副縣級自籌經費事業單位。
二、機構設置
根據黃編辦〔2006〕46號文件,我院成立之初,內設機構5個:綜合部、考試部、評價部、培訓部、信息部,編制19名,核定院領導職數1正3副。因事業發展需要,經上級機關批準,并根據黃編辦發〔2013〕4號文件規定,黃石市人事考試院為黃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副縣級事業單位,經費自籌事業編制為24名,內設機構增至7個,即:綜合部、考試一部、考試二部、考試三部、評價部、培訓部和證書管理部。院領導職數1正3副(過渡期1正4副)。2014年12月,根據黃編辦文〔2014〕80號文件規定,調整為自籌事業編制21名。
人員情況:2019年,我院在職人員共31人,其中在編人員18人、聘用人員13人;退休人員5人。
三、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20年我單位匯總本年收入預算87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860萬元,預算外外往來收入10萬元。本年支出預算870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性支出357萬元,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13.8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99.15萬元(其中含預算外往來支出10萬元)。
2019年我單位匯總本年收入預算8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840萬元,預算外外往來收入10萬元。本年支出預算850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性支出343.94萬元,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12.4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93.64萬元(其中含預算外往來支出10萬元)。
2020年同比2019年本年收入預算增加20萬元,增長了2.35%,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增加20萬元,增長了2.38%,預算外往來收入增加0萬元,增長0%。本年支出預算增加20萬元,增長了2.35%。其中,工資福利性支出增加13.06萬元,增長3.8%,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增加1.43萬元,增加11.5%,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5.51萬元,下降1.12%。
四、事業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0年我單位事業運行經費預算總額為870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499.15萬元。主要為辦公費367.85萬元,印刷費8萬元,水電費13萬元,郵電費2.5萬元,物業管理費1.2萬元,差旅費5.5萬元,維修(護)費5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勞務費(委托業務費)68萬元,工會經費7萬元,福利費1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其他交通費0.6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為深入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的有關規定精神,我單位嚴格執行政策,從嚴從緊編制預算,采取各項有效措施,切實控制“三公經費”和事業運行經費。2020年“三公”經費總預算4.5萬元,同比2019年預算6萬元減少1.5萬元,下降25%。具體安排及變化如下:
公務接待費1萬元,同比2019年2萬元減少1萬元,下降50%;公務運行費3.5萬元,同比2019年4萬元減少0.5萬元,下降12.5%;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2019年0萬元無變化。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20年我單位政府采購預算資金為58萬元,比2019年預算48萬元增加10萬元。
七、名詞解釋
1、事業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八、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